【夏季行动】男子倒卖微信号,抓!


近日,珠晖公安分局专业打击队新华派出所在梳理案件线索过程中,发现衡阳本地人刘某有大批量购买、出售微信号的行为,这一现象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关注。

经过初步侦查,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刘某打着低价出售个人微信号的广告,以较低价格购买或骗取微信号后,再以200元-400元的价格出售来赚取差价。办案民警通过细查刘某账户流水发现,在短时间内,刘某涉案交易流水达100余万元,涉及微信号300多个。随即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其本人在微信群、QQ群、飞机群等平台买卖微信号获取利益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示:

贩卖微信号是一种新型的违法犯罪,办案民警提醒,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电话卡等均是实名制,市民出售这些卡片和账号,不仅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泄露个人隐私,极有可能被他人用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三审:杨峰

二审:王师师

一审:张博伦

来源:新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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