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济南,“一家3口深夜在446人微信群互骂1小时被行拘”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不解,一家3口在微信群里互骂,为什么会被行拘?处罚是不是过重了?如果签谅解书,是否可以免除处罚?还有不少网友在线支招,遇到这种情况,群主可以禁言或者移除群聊。
8月16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吴律师分析,网络属于公共空间,而微信群是公共信息群,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该案中一家3口在村微信群中多次发送侮辱、辱骂他人的信息,长达1个小时,严重干扰了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对他人的名誉权构成了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应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建立家庭群或者面对面相互辱骂,这种属于家庭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干扰别人的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考虑到双方的关系、社会性质等方面,公安机关可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免于相关处罚,如果情节较重,会依法进行处罚。”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梅志罡认为,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应该在私人领域处理,微信是公共空间平台,占用公共资源发泄家庭矛盾会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梅教授提醒,公民应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在公共空间发表言论时,规范个人言行。
此外,梅教授称,微信群管理员也应当承担起管理责任,制定微信群管理制度,发现微信群中出现不当言论时,应及时对违反言论者提出警告,如果警告无效,可采取禁言或踢出群聊的方式,共同维护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据齐鲁晚报报道,2024年4月某天深夜,在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某村的微信群里,村民们看到了满屏的污言秽语。发布这些污言秽语的,正是该村村民崔某、周某宇和周某凯,他们三人还是一家人。
原来,因为家庭纠纷,三人在村微信群里引发了骂战。不少村民出面“止战”,谁知三人骂红了眼,群里446名村民看着三人互骂,一直持续了1个多小时,三个人骂累了,才停了下来。
事发后,在民警和村居干部的共同调解下,一家人最终消除隔阂,也对在网上互相辱骂之事互相表达了歉意。经查证,崔某、周某宇、周某凯对其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人已被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经视直播记者 徐睿 综合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