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素书》体会
“私人以官者浮”语出《素书•遵义章第五》中。【私】本义是私人所拥有的“禾”,后引申出自己的、独自、私人、偏爱、隐私等义。
凭个人私心任用人,就会给政事造成轻浮(人浮于事)。
“私人以官”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任人为亲。任人为亲,不单指任用自己亲戚朋友,更多的是指凭自己的喜好任用人,接受他人贿赂卖官等。
历史上因“任人为亲”造成危害的典型例子很多,诸如:宦官参政,朋党之害,外戚干政和地方势力威胁朝政等等。
还有一种“任人为亲”的形式便是因人设职。只要亲戚朋友(包括想当官行贿之人)想当官,便滥用职权,私设岗位,安插亲信,以达到个人的不良目的。
更有甚者,为安排自己亲信(包括送礼行贿者),将在职人员借口一刀切下,倒出职位,实现自己见不得人的目的。
这些想当官的亲戚朋友(包含当权者喜欢的人和买官之人),首先是德行不够,私心过重,能力低,一朝大掌在手,便不择手段,捞取私利,排挤有德有能之人,使公事政务浮于表面,给事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任人为亲是用人大忌。它不但导致人浮于事,更主要的是助长歪风邪气,损坏正风正气。平庸者趾高气昂,贤能者忍气吞声,公物行政名存实亡。
杜绝“私人以官者”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健全用人机制,保证用人公正无私,不分亲疏,不论薄厚,真正任用德才兼备之人。
选人用人之人,要能虚怀若谷,抛开个人成见,放下个人恩怨得失,以用人机制为准绳,选拔出德才兼备,能堪承大任的人才。
当权者最大的错误,莫过于“私人以官”,给事业政务造成的损失可称之为“罪大恶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