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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和自私的私意思一样吗,私房钱的意思,韩非子当时论述“公、私”的历史文化背景和语言学文化背景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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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战国时代,隶书文字并非仅在秦国一地流行,但这些考古发现的各战国晚期的隶书文字简牍,时间都晚于“青川木牍”。前309年,此时距离秦吞并古蜀国的前316年还不到十年时间,再加之今四川青川地区在历史上一直隶属于古蜀国,因此,秦隶文字很有可能就是古蜀国后期所创造的文字,或者说,八分隶书文字很可能就是一种巴蜀开明王朝古文字,只不过由于巴蜀地区土地太湿润,丧葬文物极其不易保存。

所以,继青川木牍以后,巴蜀地区还没有出土更多隶书文字木牍而已,至于今后的蜀地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将发现大批古文字简牍,这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近年来,中国各地也有一些战国后期的隶书文字被发掘出,这说明有两个情况应引起今人高度注意,即,秦隶字简牍,目前只被发现于蜀、楚二地,这是否与秦并巴蜀后而伐楚的秦扩张路线有关系呢?同时,根据古汉语中的转借、方言和音义学看,再考虑进宾谓倒置情况,而中原汉语的“隶(音里)”,在蜀方言中则发音“隶(音地)”。


所以,汉代人所说的“隶书字”,有可能是“蜀地字”的本义。当然,这些情况尚需研究考证。我们今人甚至可以感觉到,当时的许慎在释义“公,私”二字时,有种身不由己的吃力和浑噩,这可能与许慎本身的古文字学知识修养有限的情况有关系。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今人就必须搞清楚韩非子当年是怎么样论述“公、私”及其他当时论述“公、私”的历史文化背景和语言学文化背景的原因了,否则,我们今人就无法正本清源中国汉语言文字中的“公、私”理念的正误。

韩非子,本是中原韩国人,与日后任大秦王朝丞相的李斯同为儒学大师荀子的学生,但韩非子本人生前却极其崇尚自己祖国的韩国中的法家国相申不害和与申不害同时代的秦国法家政治家商鞅等人,韩非子生前著作有《韩非子》一书。韩非子生前所处的时代,是战国晚期,他著作《韩非子》一书,本是意图帮助自己的祖国的韩国实行法家政治以争霸天下的,但是,他的许多法家政治主张却不为韩国君主重视。

战国后期,七国争霸天下的战争已经进入白热化,大约在前235年一前233年之间,也就是秦始皇即将统一中国之前的13年左右,秦国王赢政偶然间看到了不被韩国重视的韩非子的著作,便邀请他来到了秦国,且准备重用他,却不料,韩非子刚刚来到秦国没有几日,他就被他那时任秦国高官的同学李斯嫉妒而陷害身亡。韩非子死后,他的著作则成为了日后秦国和秦始皇用于统治中国的主要法家文献之一。

商鞅、申不害,韩非子,是战国时代最著名的三个法家理论代表人物,他们都有自己的法家文献遗留后世,后人也以他们三人的文献作为先秦法家的代表著作。通过韩非子《韩非子·五蠹》中的言论,今人就可知大秦王朝时代实行的暴政的理论根源来自于哪里了!大秦王朝时代实行的焚书坑儒、没收民间兵器、以言治罪、兵民合一的一系列军政合一国策,几乎全部是来自于韩非子的理论。


韩非子在论述“公,私”名实和关系时,类似于以上的言论甚多,今人应看出,韩非子所说的“公”,一是明确指意统治者本身,二是明确指意君主专制下的一统政治体制和其法律。韩非子对“公,私”概念的理解,与我们前面所论述的中原六国文字的“公,私”二字义,是一脉相承的。在韩非子看来,“自环者谓之私”,韩非子在这里所说的“环”字,做自营讲,即,韩非子认为,凡是不服从统治者下达的一统法令的人与事,或者从事个体个人经营的人和事,都叫做“私”,韩非子甚至将“私”与“乱”等同起来。

“背私谓之公”,韩非子将最高统治者看成是“公”的化身,是国家法律的化身,韩非子认为,私的人事,都是扰乱国家法制的。韩非子理解的“法”,的确是今人破解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一把钥匙。韩非子将“法”理解成了唯一代表和表达君王意志的政治制度,将一切不同于君王意志的私家个人言行和思想,全理解成邪恶的“乱”。这,可能就是中国法家政治的要点之一吧。韩非子好像从来都没有理解到国家法律本质,应是代表和表达的国家主体的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志。


所以,在这里,韩非子将“公,私”二义完全给颠倒了,他所说的“公”,其实是君王的个人个体之私;他所说的“私”,恰好是代表国家社会中的绝大多数老百姓意志的“公”。所以,说韩非子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异化了“公,私”理念的人,是恰如其分的!而早于韩非子的老子,则是一语道破了这种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公,私”理念的异化现象,他说:“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

这里,需要说明一个情况,笔者上面引证的老子的“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这段言论,不见于许多古本的《老子》,却见于严君平《老子指归·道生一篇》中引证的老子原文,西汉以降的许多《老子》本中,也有这段话。现已证明,严君平的《老子指归》中引证的《老子》本等,是西汉流行版本,所以,这段话,不排除是西汉时代中类似于严君平这样的道家学者刻意加进去的,意图在于批判秦汉时代的君主专制理论实践。

虽然《韩非子》这部著作中也有“解老;喻老”二章,但是,纵观《韩非子》可知,韩非子解老、喻老依然是他一以贯之的尊崇贵贱之分的思想,他的这种解老、喻老的思想,与西汉流行本的《老子》中的这段批评君主专制政治异化了“公、私”的话语,是完全相反的。由此可见,释义《老子》者,未必就会继承道家的思想宗旨,人,是可以就着自己的价值观去理解前人著作的。

先秦古典中,运用“公,私”概念最多的文献,是《韩非子》,因为《韩非子》是一部韩非子本意帮助韩国君王实行君主专制一统政治天下的理论著作,韩非子死亡之后,他的著作又成为了大秦王朝极力推崇的法家政治理论文献,所以,一部《韩非子》中的“公”字有700余个,私“字”有近200个,而且,非常明显的是,《韩非子》中的“公”绝大部分都是指意君王本身或者体现君主意志的法律,韩非子语境中的“私”是一统君主和法制的对立面的奸邪,这正如他说:“夫行私者,绳之外也;而疑之所言,法之内也。绳之外与法之内,雠也,不相受也。”


韩非子的“公、私”论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帮助他所要服务的君主去实现专制政治,而韩非子维护的这种君主专制政治,不仅仅是指意必须一统全国人民的意志为君主个人所用的君主本身和君主专制政治体制,同时还是指意一种节下而纵上的君主专制的敛财经济体制,这两个意思,韩非子在他的著作中表达得非常露骨。通过韩非子所表达出来的一褒一贬的价值观,今人可知,一些后人将倡导节俭和兼爱互利的墨子与韩非子等同称为“墨韩”法家,是极其不妥当的!

墨家固然崇尚法制和法治天下,但是,墨家是倡导君王必须带头节俭和国家社会各阶层应该间相爱互利的。相比之下,韩非子则是嘲笑和反对墨家的这两个治国原则的,他通过春秋历史上建立了军政合一专制制度的齐桓公和放纵无度却同样专制的齐景公的霸权天下例子,去证明说,齐桓公耗费天下半数财产为自己个人奢侈耗用,他和齐景公两人奢侈无度的程度虽然都达及到了历史上的两个著名的暴君夏桀和商纣。

结语

由于他们能够通过君主专制政治制度而成为“五霸冠者”,所以,韩非子认为,“然则说之以节财,非其急者也。”即,韩非子认为,“禁于微则奸无积”,也就是只要君主把政治权力和经济财权全部集中到君主之“公”的一人手中,那么,“公私分则朋党散,朋党散则无外障距内比周之患”,这样,王公就能完成统一霸业了,如此,王公的君主哪怕奢侈和挥霍无度,即使类似于夏桀和商纣一般,也就是无所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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